1.捐赠款项用途:
(1)奖励我校优秀教师。
(2)奖励我校优秀学生。
(3)资助我校贫困学生。
(4)改善我校办学条件。
上述用途由捐赠者指定,单项或多项均可。
2.捐赠程序:
向下列两个账号中的任何一个转账,转账时注明长乐一中分会,同时电话联系慈善总会高主任(电话:13706986765)。收到款项后,高主任会提供一份捐赠协议书,请捐赠者签名。最后提供发票给捐赠者,此发票可用于税前扣除。
户名:福州市长乐区慈善总会;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账号:110510100100011313。
长乐农商银行桐江分理处 账号:9010612020010000000728。
衷心感谢广大校友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助力我校发展!
长乐一中敬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