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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争做人民满意教师
2019-06-28 11:22:29    点击: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并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2019年6月18日,长乐一中第六支部在会议室召开了学习会议。15个支部成员准时到位参加了学习。支部书记黄勇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指出《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学习会上强调: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坚定不移进行伟大自我革命和伟大社会革命,必须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保障性工程来抓,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二、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更好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关键是在提高质量上下真功,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基本制度,通过树立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等直抵人心的方式,使党员教育管理有力度有温度。四、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用好信息网络手段,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
       最后黄勇书记强调:要狠抓思想教育,支部成员要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强化责任担当,有理想信念。好老师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教师要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的职责。党员教师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 以实际行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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