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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一中首占校区 2022年春季课后服务代收费情况公示
2022-06-24 16:07:17    点击:


 
根据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本学期我校从 2022年2月16日起即为学生提供午间、上下午课后延时托管服务和晚自修、周末节假日辅导等。现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福州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预收费的通知》(榕教综[2022]43号)文件规定,将春季课后服务代收费情况公示如下:
一、收费对象
本学期自愿申请参加学校课后服务的学生。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1.收费项目
上午、下午课后延时服务、午间托管和晚自修辅导、周末节假日课后服务。
2.收费标准
(1)上午、下午课后延时服务、午间辅导每天各按1课时计算,晚自修辅导每天按2课时计算,每课时2元。
周末节假日课后服务每天按7课时计算,每课时6元。(其中九年级由财政支出)
(2)按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实际天数代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学校将酌情减免其服务费。
(4)根据以支代收,多还少补原则,各年段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A.七年级本学期课后服务项目有:午间托管、傍晚托管、晚自习,其中午间托管80次,傍晚托管80次,晚自习96次。
应收课后服务费项目:午间托管2元/次,傍晚托管2元/次,晚自习4元/次。
参与午间托管的学生应收320元;参与晚自习的非寄宿生应收544元。
现根据以支代收的原则,向每生实际代收150元。
B. 八年级本学期课后服务项目有:上午第五节学科课后服务、午间托管、傍晚托管、晚自习、周六课后服务,其中上午第五节学科课后服务82次,午托82次,傍晚托74次,晚自习100次、周六课后服务共12天。
应收课后服务费项目:上午第五节学科课后服务2元/次,午间托管部分非寄宿生2元/次,下午第四节学科课后服务2元/次,晚自习部分非寄宿生4元/次,周六课后服务每周6元/节×7节。
最多应收:2×82+2×74+2×82+4×100+42×12=1380元
现根据以支代收的原则,向每生实际代收220元。
C.九年级本学期课后服务项目有:上午第五节学科课后服务、午间托管、傍晚托管、晚自习,其中上午课后服务85次, 午间托管85次,傍晚托管85次,晚自习102次。
应收课后服务费项目:上午第五节学科课后服务2元/次,午间托管部分非寄宿生2元/次,下午第四节学科课后服务2元/次,晚自习部分非寄宿生4元/次。
分两类代收课后服务费:
一类为只参加上午第5节、下午第4节学生,每生应收340元,现根据以支代收的原则,向每生实际代收300元。
另一类为参加所有课后服务项目,每生应收850元,现根据以支代收的原则,向每生实际代收500元。
三、费用管理
1.资金收取
本次课后服务费用为代收取方式。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或其监护人可根据本年段公布的学生收费公示,于6月30日前将实际服务费交于本班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汇缴到学校财务室入账。
2.资金使用
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所代收的服务费主要用于在政府补贴基础上学校课后服务必要的课时劳务费等项目代支出,实行多还少补。
3.资金管理
本学期课后服务费存入学校账户代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将另行公示,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
四、学校监督投诉电话:0591-28988118
学校监督投诉邮箱:33295019@qq.com                                                                                                                                       
 
长乐一中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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