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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2021-09-19 08:07:54    点击:

关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关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长乐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暂行)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21年秋季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告知于您,请您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与,并做好学生的接送安排,协助学校顺利开展本项工作。
一.服务对象
本校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至九年级)有课后服务需求在读学生。
二.服务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
三.服务时间与课程内容
1.服务时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的四个时段。
时段1:上午八九年级11:20—11:50
时段2:中午七年级12:20—13:50,八九年级12:50—13:50
时段3:下午16:55—17:40       
时段4:18:45—21:30
2.课程内容及安排
上午延时、中午延时、下午延时服务和晚上延时服务。
(1)作业完成指导
由学生在本班教室自主完成当日作业。学校安排教师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帮助初中生在校内完成部分书面作业。
(2)社团拓展活动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体育、阅读、书法和社团活动。
四.申请流程
1.学校发布《关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家长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参加课后延时服务。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填写《长乐一中首占校区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年段汇总上报学校。
学校将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违反承诺者,学校有权取消其课后服务资格。
五.缴费管理(以市教育局的正式文件为准)
 
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具体费用将根据上级统一制定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时间和缴费方式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我校将其列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和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途径,不断优化课后服务工作,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202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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